為做好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人”)11路大元帥府總站表后電源線敷設工程,現(xiàn)誠邀符合資質要求的建筑安裝工程公司(以下簡稱“報價人”)對本項目進行比選報價,具體如下:
一、項目編號:JJ2020-003-1。
二、項目名稱: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11路大元帥府總站表后電源線敷設工程采購項目(第二次)。
三、最高限價:19萬元。報價人須按工程量清單進行報價(見附件)。
四、合同期:自簽訂合同之日起2年。
五、項目需求
成交后的報價人須將采購人11路大元帥府電表安裝在附近仲愷農校招待所首層,并需挖掘市政道路及人行道敷設電纜至采購人站長室內(完成后須恢復相關道路原樣),報價人需承諾協(xié)調取得包括仲愷農校招待所、屬地城管、交警、市政等一切可能涉及的單位、組織、個人的支持認可,辦理可能涉及相關證照并承擔其費用,并將協(xié)調情況以書面形式與報價資料一起提交。報價人承諾做到包括但限于包工、包料、包工期(工期為7個日歷天)、包質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驗收合格的方式進行總包施工,結算金額不大于合同總價。
六、報價人的資格要求
1.響應報價的報價人須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且經營范圍涵蓋所報價內容;
2.響應報價的報價人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建筑安裝工程專業(yè)施工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3.響應報價的報價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記錄失信被執(zhí)行人或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以采購人于投標截止日當天在“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結果為準,如相關失信記錄已失效,報價人需提供相關證明資料)
4.本項目不接受聯(lián)合體報價;
5.已登記報名并領取了比選文件。
七、評審方法:最低評審價法。
八、比選文件領取時間:2020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北京時間,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比選文件領取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先烈中路104號二樓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經營拓展部,聯(lián)系人:
九、現(xiàn)場踏勘時間及集合地點:不設現(xiàn)場踏勘。
十、遞交響應文件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先烈中路104號二樓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會議室。
十一、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及比選評審時間:2020年9月3日上午10:00(北京時間)。
十二、比選地點:廣州市越秀區(qū)先烈中路104號二樓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會議室,屆時請報價人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其授權代表攜帶身份證原件務必出席比選會議。報價人如果不現(xiàn)場參與比選項目唱標的,可以選擇密封快遞郵寄響應文件,郵件必須在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前送達,否則視同未遞交響應文件;已按時遞交響應文件但不參加現(xiàn)場比選項目唱標的,報價人視同確認同意比選結果。
十三、本項目的比選公告及相關信息在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網站(網址:www.it-shop.net.cn )上公布,并視為有效送達。
十四、報價人準備響應文件、遞交響應文件(正本一份),以及參加本次比選采購活動所發(fā)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由報價人承擔。
十五、特別說明
1.本次比選不受參與比選的報價人數(shù)量限制,即參與本項目比選的報價人數(shù)量不設上下限。比選小組將按照比選文件確定的評審方法在符合比選文件要求的報價人中推薦成交候選人;符合比選文件要求的報價人只有1家的,直接推薦其為成交候選人。
2.最低總報價或次低總報價相同時,由比選小組隨機抽簽確定其排名順序。
3.履約保證金
成交人須于合同簽訂后三天內向采購人支付履約保證金1.9萬元,履約保證金在合同期滿雙方完成相關結算且成交人沒有發(fā)生違約情形后,20個工作日內退回給成交人。
十六、適用法律:本采購項目為非法定公開招標項目,亦非政府采購項目,不適用招標投標法律法規(guī)和政府采購法律法規(guī)。采購人依據(jù)其內部采購管理制度規(guī)定的程序開展本次比選活動,報價人的響應行為視為同意采購人依據(jù)合同法、采購人內部制度及本比選文件開展本次比選活動。
十七、聯(lián)系人:
聯(lián)系電話: 020-87317070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qū)先烈中路104號二樓
廣州市一汽巴士有限公司經營拓展部
2020年8月27日